第二十二条

有效

支持养老机构向社区延伸服务。鼓励养老机构运营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老年日间照料中心,鼓励养老机构将服务功能、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嵌入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老年日间照料中心,鼓励养老机构提供入户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