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条例第八条有效在禁止吸烟场所,不得设置吸烟室或者划定吸烟区。在禁止吸烟场所以外区域设置吸烟室或者划定吸烟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二)设置明显标识;(三)与禁止吸烟场所有效分隔;(四)远离人员密集区域和行人必经的通道。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23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