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市人民政府设立经开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代表市人民政府行使市一级管理权限,对经开区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