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条例/第三章 投资促进第十四条有效经开区管委会应当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按照市场化原则,设立产业引导基金和专项发展资金。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