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二章 运营主体管理第十二条有效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聘用的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等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地方法规 ·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2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