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广告经营者或者发布者应当查验技术广告内容是否与有关的技术文件、技术鉴定证书等证明材料一致,不得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内容不实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技术广告。

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