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条例第十一条有效餐饮经营者应当明示食品份量和价格,建议消费者合理搭配食品,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餐饮经营者应当提示消费者打包剩余食品,并提供打包服务。鼓励餐饮经营者通过积分奖励、停车优惠及其他创新方式开展光盘有奖活动,对节约用餐的消费者给予奖励。地方法规 · 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