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条例/第二章 行为规范第十九条有效鼓励单位食堂实行自助点餐计量收费,供应小份食品,方便用餐人员适量选取。单位食堂应当在显著位置张贴节俭用餐的宣传标语、宣传画、放置提示牌。单位食堂应当有专人巡查,提醒适量取餐、践行光盘行动。单位食堂应当建立制止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实施动态管理,做到按用餐人数采购、做餐、配餐,并对用餐人员浪费行为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