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条例/第二章 行为规范第十六条有效餐饮经营者应当标明菜品份量和价格,在套餐上注明建议消费人数,引导消费者适度合理点餐。餐饮经营者应当提示消费者将剩余菜品打包,并提供打包服务。鼓励餐饮经营者对节约用餐的消费者给予表扬、奖励。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