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有效

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依当事人申请,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知识产权纠纷作出行政裁决。

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对知识产权纠纷作出行政裁决前应当组织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行政裁决。

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