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第四章 知识产权保护第四十六条有效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经当事人申请,应当对知识产权纠纷进行行政调解。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邀请相关部门、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其他人员参与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对于疑难复杂、专业性强的知识产权纠纷,可以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参与调解。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可以通过建议、辅导、规劝、示范、约谈等非强制性方式,实施行政指导,引导当事人协商解决纠纷。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