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建立知识产权联合执法机制,完善跨部门、跨区域知识产权案件的信息通报、配合调查、移送等制度,加强与海关、税务等部门知识产权执法合作。

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展会、大型体育赛事和大型专业市场的知识产权综合执法检查。

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