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第三章 知识产权管理与服务第三十条有效建立知识产权综合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实现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行业协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之间信息共享,无偿为社会公众提供知识产权政策指导、检索查询、维权援助等公共服务,开展知识产权关键技术定题跟踪、数据库建立、价值评估、风险分析、监测预警等市场化服务。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