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禁止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规定第九条有效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