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实施《陕西省延安革命旧址保护条例》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有效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教育所属人员增强革命旧址保护意识,协助配合当地人民政府及革命旧址管理部门做好革命旧址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村民会议、居民会议可以依法制定保护革命旧址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地方法规 · 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