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章 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保护第五十一条有效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进行下列行为:(一)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视上的权利管理信息,但由于技术上的原因无法避免的除外;(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视上的权利管理信息未经许可被删除或者改变,仍然向公众提供。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