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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章 专利的申请

第二十八条

有效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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