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鼓励无偿献血,无偿捐献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依法保护捐献者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