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第五章 投资促进第四十六条有效除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其他具有境外职业资格的金融、会计、法律、设计、专利代理、导游等领域符合条件的专业人才可以依法在前海合作区提供服务,其在境外的从业经历可以视同境内从业经历。具体办法由管理局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另行制定。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