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第二条有效前海合作区的范围包括国务院批复的《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前海规划》)确定的区域和经国务院批准的扩展区域。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