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六章 自治州的财政金融管理第五十一条有效自治州的自治机关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依法设立地方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合作组织,鼓励外资金融机构在自治州内设立分支机构。地方法规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