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已修改

市、流域内县(市、区)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右江流域水生物多样性的保护,采取依法规定禁渔区、禁渔期,组织人员增殖放流等措施,增殖渔业资源,维持水生态平衡。

地方法规 · 百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