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促进职业院校与企业的合作,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技能人才,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