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电梯安全条例/第五章 监督和管理第三十七条有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电梯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制度,依托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建立电梯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使用、维护保养等单位的信用信息库,按照规定记录信用信息,并将相关信息纳入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信用信息交换共享,依法开展联合惩戒。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