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法治乡村建设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推广新时代乡村治理“余村经验”,深化法治乡村示范建设,完善乡村民主法治建设规范,健全先进表扬激励制度。地方法规 · 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