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有效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因公共利益需要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4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