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对在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市、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