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胜各族自治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第十一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抢救濒危、有重要价值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自治县人民政府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对重要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资料进行系统整理,根据需要选编出版,并采用先进技术长期保存重要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资料、实物。抢救、整理、出版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资料,开展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活动,应当尊重民族风俗习惯,保持其原有内涵和风貌。地方法规 ·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