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烟草专卖管理办法第七条有效批发烟草制品,应当依法申请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烟草专卖批发企业批发的卷烟、雪茄烟应当标注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专卖标识。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8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