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散装水泥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有效运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应当使用专用车辆,并保持车况良好、车貌整洁。需要进入城区禁行、禁停路段的,应当事先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有关通行手续。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8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