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煤炭清洁利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四十七条有效本条例所称储煤场,是指煤炭生产企业储煤场、经营性储煤场(包括洗选加工企业储煤场)、煤炭使用单位储煤场以及铁路专用线储煤场和铁路转运站储煤场等。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8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