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煤炭清洁利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煤炭清洁利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煤炭清洁利用,是指在煤炭生产、加工、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采用科学合理的技术和措施,控制或者减少环境污染,提高煤炭利用效率的活动。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8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