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节约能源条例/第二章 节能管理第三十四条有效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化工等行业重点用能单位应当建立适合自身行业特点的能源管理信息系统。鼓励其他用能单位建立能源管理信息系统。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8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