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第六章 创新驱动第三十八条有效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国际人才集聚高地,鼓励港澳台专业人才和符合条件的外籍专业人才到自贸试验区工作,在外籍人才来华工作许可、永久居留申办、签证证件办理、执业资格互认等方面提供便利服务。对接受自贸试验区企业邀请开展商务贸易的外籍人员,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给予落地签证或者临时入境的便利。符合条件的境外人员,可以担任自贸试验区内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