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第二章 管理体制第十三条有效省和片区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对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措施进行评估,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向自贸试验区外复制推广。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