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文物保护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一条有效文物行政部门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