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美丽乡村条例/第五章 生态经济第五十二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措施,优化利企惠民的营商环境,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投资兴业。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