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机制,提高村集体自我发展和经济保障能力。

鼓励农村探索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组建经济联合体,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