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美丽乡村条例/第五章 生态经济第四十三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大力推进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生态服务业等生态经济发展,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