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大力推进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生态服务业等生态经济发展,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