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对废旧物资、残破或者倒塌墙体进行清理,规范各类宣传栏、广告牌、太阳能热水器、空调外机等的设置和安装,保持道路和建筑物外立面整洁,保持村庄公共空间有序、美观。

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