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四章 其他规定第四十六条已修改法规明确要求有关机关对专门事项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有关机关应当自法规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作出规定,法规对配套的具体规定制定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关机关未能在期限内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应当向常务委员会说明情况。地方法规 ·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8月1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