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第二章 任免范围第八条有效市人大常委会依法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下列委员会人选:(一)根据主任会议的提名,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的人选。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人选,必须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提名;(二)根据主任会议的提名,通过市人大常委会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的人选。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人选,必须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其他代表中提名。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9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