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传统村落保护管理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保护管理协调机制,所需保护管理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