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章 预防第二十条有效台风黄色、橙色、红色或者暴雨红色预警信号生效期间,除必需在岗的工作人员外,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地点、工作性质、防灾避灾需要等情况安排工作人员推迟上班、提前下班或者停工,并为在岗工作人员以及因天气原因滞留单位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避险措施。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9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