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第七条有效各级爱卫会成员单位应当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职责分工,依法履行职责,负责本单位承担的爱国卫生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