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文明行为及其促进工作,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文明行为,是指遵守法律,崇尚科学,爱护自然,尊重他人,践行中华优秀文明,符合公序良俗,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行为。地方法规 · 中卫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