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七条有效辅警在履行工作职责时,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