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五章 管理与监督第二十三条有效公安机关应当为辅警配发统一的工作证件、服装标识,配备必要的执勤及安全防护装备。辅警离职时,公安机关应当收回配发的工作证件、服装、标识和装备。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