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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四章 职业保障

第十八条

有效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对辅警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根据辅警工作年限、现实表现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建立辅警层级晋升和薪酬待遇衔接机制。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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