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修改

为了加强湿地保护,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促进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宜居城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